Page 50 - 理化检验-物理分册2024年第十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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翟莲娜,等:GB/T 2653—2008标准的修改建议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2  (续)
                 项目                GB/T 2653—200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SO 5173:202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钢、镍及镍基合金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母材断后伸长率A≥20%:压头或内辊筒直径d=4t s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母材断后伸长率A<20%: d=100t s /A-t s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于不同的母材, A取最小值。
                压头直径     压头的直径d应依据相关标准确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铝及其合金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母材断后伸长率A>5%: d=100t s /A-t s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母材断后伸长率A≤5%:应在试验前进行退火,以达到合金的最低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度。在退火条件下压头直径应用给定的A来计算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于不同的母材, A取最小值
               平行辊筒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平行辊筒支辊式弯曲: d+2t s +1≤l≤d+3.5t s 。
                 距离      d+2t s ≤l≤d+3t s                     对带衬板弯曲试验: d+2(t s +t b )+1≤l≤d+3.5(t s +t b 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弯曲角度α (180°除外) 至少达到相关应用标准中给出的值时,试验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。否则下列条件视为试验完成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对平行辊筒支辊式弯曲:当弯曲角度为180°, 压头轴线通过辊筒轴线。
                弯曲角度     当弯曲角度α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值时,试验完成               ② 对U型夹具支辊式弯曲: 当弯曲角度为180°,3 mm丝材不能插入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样与下夹具之间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 对辊筒式弯曲:外辊筒从起点移动180°, 弯曲角度可以通过测量压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位移来计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除非另有规定,在试样表面上小于3 mm长的缺
                合格判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欠应判为合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增弯曲伸长率和原始标距(如适用)、试验速度、相关标准或应用文件、
                试验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  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任何偏离程序的情况、观察到的异常情况等



              2  标准间的主要差异及 GB/T 2653—2008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规定,试验环境温度应为(23±5) ℃,笔者查询了国

              标准修改建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内外金属材料弯曲的相关标准,发现试验温度的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并不一致(见表3),其中国内外金属材料弯曲试
              2.1  标准的名称和适用范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验标准中除ASTM标准外均有试验温度要求,且与
                  GB/T 2653—2008 是 按 照 GB/T 1.1—2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属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标准的温度要求一致;而金
             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属焊缝弯曲试验标准中ISO、ASTM和AWS均取
              则》规定起草的,虽然等同采用ISO 5173:2000,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消了试验温度的要求,只有我国GB/T 2653—2008
              其编辑性内容修改较多,导致标准名称、范围等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和日本JIS Z 3122—2013标准采纳的是ISO 5173的
              ISO 5173:2000差异较大。因此,建议GB/T 2653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早期版本,尚保留着试验温度要求。考虑到弯曲试
              2008 依据ISO 5173:2023 修订时,按照GB/T 1.1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验标准是检验材料适应弯曲加工工艺能力的工艺试
              2020和GB/T 1.2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验标准,而至今未见试验温度对弯曲性能影响的相
              以ISO/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报道,实际弯曲工艺规程中也鲜见温度控制要求,
              则》的规定进行修订,并与现有金属材料焊缝破坏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故笔者建议在GB/T 2653—2008 修订时采用ISO
              试验系列标准协调,将标准名称改为《金属材料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73:2023的表述,删除试验环境温度的要求,只记
              缝破坏性试验 弯曲试验》,同时按ISO 5173:2023修                    录进行试验的温度,以便于需要时分析试验温度的
              改适用范围,使其能适用于任何焊接工艺(包括摩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影响。
              焊、搅拌摩擦焊、扩散焊等)制成的所有类型的焊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理,弯曲试验速率应按被测材料预期工艺速
              接头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率执行。考虑到实际弯曲工艺规程中一般只要求平
              2.2  试验温度和试验速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缓施加试验力而无具体弯曲速率规定,故标准修订
                  ISO 5173:2023相对ISO 5173:2009的一个重大             时采用“试验速率宜保持恒定,并在已知时进行记
              变化就是删除了关于试验温度的要求,即除非另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录”是最经济可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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